上海刑事网:近年来,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不少规定,比如《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号检查建议”等,都从制度上、法律上着手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但恶性性侵未成人案件仍然不断频发,令人痛心。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包括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19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共起诉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约2万人。
另从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性侵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来看,相关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为恶劣。
尤其是赵志勇强奸案,赵志勇伙同他人强奸未成年在校学生25名,其作为尉氏县人大代表,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却道德败坏,其犯罪行为触目惊心,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经过翻阅调查辖区案发情况,发现类似案件情况也非常严重,短短数月连发数案,案发原因、后果、情节都值得深思。
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一)被害人呈现低龄化,大多是在校学生,且处于十三四岁之间,刚刚上初中,使用智能手机,会上网,自我防护意识、辨别能力不强之际。
(二)犯罪主体与被害人关系特殊,通常都是孩子最熟悉、最信任、最尊重、最亲近、最依赖的人,比如自己的亲人、邻居、老师、网友、父母的朋友等。犯罪嫌疑人利用这种特殊关系优势,趁被害人智力、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来侵害未成年人。
(三)部分被侵害人往往受侵害次数多、时间长,由于被侵害人与侵害人二者特殊关系,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不易被人发现,一旦案发,被害人往往都是长期被侵害,情节严重,给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
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
(一)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接到类似案件第一时间处警进行调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相关案件往往只有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链相对单薄,一些案件犯罪嫌疑人狡辩不知对方是幼女,因此必须加强对外围证据的的调查,拟定讯问提纲,从客观反映主观,证实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形成有效证据链。
(二)加强对被害人保护,司法机关要落实对受性侵未成人被害人的“一站式询问”制度,制定好询问提纲,实现一次询问,避免反复询问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侵害,询问受害人时让受害人信任的亲人、老师在场。
(三)司法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需要成立性侵未成年人办案专门工作小组,让女性工作人员参与,便于沟通与安抚被害人,以及积累办案经验,严厉打击类似违法犯罪行为。
(四)针对一些疑难案件,尤其是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明知对方是幼女,公安机关要求申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检察机关指引下调查取证便于后期诉讼程序进行。
(五)严格保密制度,加强涉案人员信息保护,尤其是可能推断出涉案人员身份信息资料和涉及性侵害细节材料,应当严格予以保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受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一)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信任家长,出现问题愿意同家长说,俗话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据统计,超过半数的性侵案件,孩子选择不告诉家长,家长也无法通过孩子言行发现某些症状。部分案件中被害人受侵害达一年之久甚至两年,都没有告诉自己的母亲或者其他亲近的人,才导致长期被侵害。案件中也有孩子出现相关苗头,家长没有重视才引发的。
(二)加强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堵住监管漏洞。加强与在校学生家长的沟通和交流,防止学校与家庭管教脱节。学校应当主动与家长进行联系和沟通,沟通的内容不能仅限于学习情况,应当包括学生的思想、品行、行为举止等,同时利用定期召开家长会的时间,给家长进行相关的法制教育、心理知识教育培训等, 提高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水平。
(三)司法机关应和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联系和协作,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落实法制教育,给中学生尤其是初高中生讲解有关防范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能力。学校老师要强化责任心,关爱学生,发现有关迹象及时和学生沟通交流,案件中就有老师得知相关情况及时给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有关犯罪事实。
(四)引导孩子正确上网,适度娱乐,加强对孩子上网监督管理。提醒孩子不要在网络上轻易相信陌生人,学会识别、防范不健康信息,网上交友要谨慎。尤其疫情期间,各个学校网课较多,孩子接触手机、电脑时间更长,更易接触不良信息,家长更要上心监督。案件中孩子长期上网,和网友聊不健康话题,家长没有及时发现才导致孩子被侵害。此外,孩子由于认知交友不慎从而被骗的。
(五)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加强对有性侵犯前科人员监督管理,强化基层派出所、社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同时教育孩子一旦不幸被侵害,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或者自己信任的其他人。犯罪嫌疑人的威胁反而显示了他们的害怕,要勇敢的向司法机关报案控告,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司法机关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加强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同时给予潜在犯罪分子震慑力,让公平正义通过具体案件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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