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上海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开庭前一天,积极促成一起刑事案件达成谅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05 12:03 阅读次数:
 
上海刑事网:为报复自己的工友,故意损坏对方的机械。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双方仍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11月24日,记者从肥西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办案检察官、代理律师等多方调解,在案件开庭前一天,双方终于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10月13日,叶某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一案被移送至肥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被告人叶某和被害人顾某系肥西县花岗镇一工地上的同事,两人曾因琐事发生争执。今年6月3日晚,叶某趁顾某不备,将异物投入顾某操作的挖掘机关键部位内,致使挖掘机损坏,无法正常作业。
经鉴定,挖掘机受损价值6万余元。因损失较大,顾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叶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31日,叶某被肥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双方就机械损坏、停业损失等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10月25日,肥西县检察院依法将该案起诉至法院。
11月17日,在该案开庭的前一天,被害人顾某来到肥西县检察院,情绪激动地表示,检察机关一定要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叶某实刑,否则就在检察院不走。肥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东认为,该案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桩“小案”,但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同时,要注重矛盾化解,防止风险隐患上行。张朝东遂要求由控申部门和刑检部门共同主持化解调处工作,积极引导刑事和解。随后,该院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律师来院协商。
经过调解,被告人向受害人主动承认错误,真诚赔礼道歉,让被害人胸中的火气、怨气得以释放。同时,双方就赔偿数额、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在被告人叶某履行23万余元赔偿款后,被害人顾某出具谅解书,并表示息诉息访。
11月18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11月23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叶某因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一篇:上海刑事公司:伪装绿通车入刑案
下一篇:上海刑事公司:刑事案件证人是必须出庭吗?
联系我们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至 18:00
电话:021-50681768
邮箱:jianzhenls@163.com
团队案例
  上海刑事网:私募基金领域刑事案件需要
  余某某被控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取
  梅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赵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杨某被控开设赌场罪(判6个月)
  王某某微信被诈骗人民币近60万,公安刑
  杜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撤销案件)
  杨某被控强奸罪一案(撤销案件)
  诸某某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缓刑)
  朱某某被控非法采矿罪一案 (判3年2个月
 
 
Copyright ©2022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一号楼604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13楼
电话:021-50681768 邮箱:jianzhenl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