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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师:刑事案件能否和解?被害人谅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1-17 10:14 阅读次数:
 
上海刑事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可见,刑事公诉案件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和解。
那么刑事案件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高检规则》第四百九十二条 ,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二)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三)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四)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节规定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在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前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条件1:案件需民间纠纷引起
条件2:如果是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拐骗罪等,第五章侵犯财产类犯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和解。
条件3:如果是渎职犯罪以外的过失犯罪案件,如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和解。
条件4:累犯不能和解。
条件5: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条件6: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条件7: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条件8: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条件9: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刑事案件和解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南京鲁某某案能否和解?
南京鲁某某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刑事拘留,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根据刑事案件和解的条件,我们得知该案具有和解条件,可以和解,但需以对方谅解为前提。
为什么在南京鲁某某案中被害人谅解非常重要?
如果双方和解,即使鲁某某不构成正当防卫,由于该案鲁某某致老人受伤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强,以及该案的起因等,检察院很有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谅解了,双方和解了鲁某某很有可能无罪。
这也是为什么,鲁某某的家人去祖某家里诚恳道歉的可能原因之一。
鲁某某一边反复教训男童不能打人,一边抡起巴掌将其扇倒在地,监控视频记录的这一幕,让人瞠目结舌。自家孩子被戳破头皮,当家长的当然心疼,但是再心疼也不能丧失理智、滥施暴力,否则必然害人害己。以成人身份过度干预,把孩子和孩子之间的问题,变成了大人对孩子的以大欺小,甚至是以暴制暴,让小打小闹升级为暴力冲突,是最糟糕的做法。鲁某某的下场,就是深刻的教训,也再次警醒为人父母者:做人不可自私偏执,别让爱变成了伤害。
如果鲁某某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获得祖家谅解,获得无罪,这也是最好的结局,因为毕竟法律的职能是打击犯罪,但本质上是为了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希望鲁某某如能能够获得谅解,能够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更好遵纪守法,控制好情绪,以免人生道路上栽更大的跟头。作为祖家,也要从中吸取教训,一方面要加强对孩子的引导教训,另一方面当孩子“肇事”后,如何应对也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那么,你支持祖家谅解,支持双方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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