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 "检 警 协 作"
大兴安岭检察机关
就一起重大案件进行提前介入侦查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2022年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和漠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漠河市公安局4楼会议室就2006.2.7重大刑事案件召开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宁、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陈鹏,漠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延波,漠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宝东、副检察长杨健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上,公安机关就该起案件侦办情况进行了介绍。2006年2月,漠河县西林吉镇桥北社区发生一起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重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杀人后潜逃。2022年3月19日漠河市公安局民警在吉林省长春市将其抓获。'
听取介绍后,王宁等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及有关定罪的关键性证据收集情况,并对《大兴安岭地区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补充侦查方向做了充分、深入的讨论,并明确下一步继续侦查取证的方向。
此次会议是漠河市人民检察院与漠河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重大案件联席会议,标志着检警协作开启新的模式,检察机关监督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踏上“双提升”的快车道。同时,大兴安岭两级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以保障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不断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共同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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