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凌晨3时40分,广西来宾发生严重刑事案件。事发来宾市兴宾区兴林路,疑似吃饭引发的口角引发打架斗殴。事件从口角发展至打斗,最后引发群殴,双方一共14人持械打斗。其中一人被打倒在地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展开调查,将涉案14人全部抓获归案。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1、又是几句口角引发的严重暴力案件,这些人都没有从石家庄烧烤摊打人案件中汲取教训。2、目前来看,双方是口角引发的群殴。首先可能触及的就是聚众斗殴。依据情形,如此人数众多的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依据《刑法》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2)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3)持械聚众斗殴的。本案中,几乎同时满足了以上三种情形:双方一共十四人,属于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又是在公共场合,造成了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并且双方都持械斗殴。如果没有人员重伤死亡,意味着对涉案人员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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