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公检法在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中的衔接与配合,以审判为中心形成公检法三家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合力,推进大连地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稳步发展,10月21日大连中院牵头召开公检法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大连市公安局的法制支队、沿海安全保卫局、森林警察支队、食药侦支队,大连市海警局、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业务骨干十余人参与座谈,大连中院副院长丁彦文、审委会专职委员刘晓燕以及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团队全体法官参会。
会上,公安、海警、检察院、法院各部门围绕着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等罪名,就立案、调查取证、价值鉴定、罪与非罪、量刑规范、损害修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及行刑衔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研究形成共识。经过沟通交流,各方一致表示,为进一步提高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大连的地域特点、环境特点,将共同协商并陆续出台对常见罪名的定罪量刑办案指引,统一执法尺度,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会议就进一步促进完善公检法定期沟通交流联系的协调机制、增加公检法同堂学习等方面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公检法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协同配合机制,统一刑事案件司法尺度,为打击涉环资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大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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