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情况下,海城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主业两不误。10月15日上午10时,我院刑事审判庭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在线公开宣判一起骗取贷款罪。被告人罗某使用虚假的购车发票、保险等材料,借用他人身份证骗取银行贷款56笔,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981,00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院依法追究罗某刑事责任,体现了对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的保护,严厉打击和惩治危害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受损失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企的刑事案件,打击侵害企业及企业家权益的犯罪活动。同时,提升市场主体防范、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保护守法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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