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法院刑庭副庭长刘华和法官助理朱慧青前往兴东街道双楼村,为一起侮辱自诉案件下乡走访调查。
案情简介
自诉人葛某与被告人张某多次为村里的一块田地所有权发生争执,村里曾多次调处未果。事发当时,葛某在该田里长着油菜,张某在该田里长了蚕豆和萝卜。2020年4月2日一早,葛某来到田里锄张某家种的蚕豆和萝卜,与张某发生争执。事后,葛某到村里反映其被张某用痰盂泼了一身尿,沿途多名证人和村干部均证实当时葛某头上和身上均湿了,且身上有污秽物。
走访调查
收到自诉状后,刑庭立即展开立案审查,多次电联张某无果。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为了解张某是否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刘华提前联系双楼村村干部,与村干部一道走访调查张某具体行踪,现场勘察涉案争议田地,了解葛某精神状况,并告知案件进展及立案难点。
早晨的小雨已停,38度高温天气,一场走访调查直至中午才结束。原来正襟危坐于法庭,披法袍、执法槌,庄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刑事法官也需要下村居、立田头,为邻里纠纷化解倾情倾力。司法为民、生生不息,现场勘察、走访调查,民刑法官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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