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兰州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调度会精神,皋兰县公安局紧盯工作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拳出击,于近日连续破获2起刑事案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5月26日,县局刑侦分局接到辖区居民牛某报案称:其朋友孔某通过冒充其姐姐以及某公司主管销售工作的雷某等人,以帮助低价购买石蜡为由,诈骗其2万余元。
案发后,县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缜密侦查,民警很快查清了孔某(男,汉族,32岁,甘肃省皋兰县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但在抓捕时,因犯罪嫌疑人孔某居无定所,反侦查意识强,民警几次抓捕都无功而返。对此,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及时转变侦查方向,重点围绕孔某的行踪认真分析其活动轨迹,伺机开展抓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办案民警多方研判,于8月12日,在兰州市西固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孔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孔某对其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皋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县局刑侦分局电诈专班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皋兰县石洞镇居民魏某楷(男,27岁,兰州新区西岔镇人)存在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犯罪嫌疑。经前期研判固定证据后,8月11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魏某楷进行讯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楷对其伙同杨某国(男,24岁,兰州新区西岔镇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本人银行账号进行洗转涉案资金,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楷银行账户不明流水124万余元,涉及全国2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达60余万元。8月12日晚,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国抓获归案,经突审,其对伙同魏某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楷、杨某国已被皋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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