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9时,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据悉,该案为安徽省首例采取“单轨制”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记者从三山经开区法院获悉,该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裁判均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本案所有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网上流转,纸质卷宗不再随案移送,改变了以往“案件数据线上传,纸质卷宗线下交”的“双轨制”模式,真正实现了“线上接收卷宗,网上阅卷办案”的“单轨制”办案流程。案件生效后,法院将通过“206”系统将刑罚执行材料线上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单轨制”办案提升了刑事审判工作智能化、一体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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