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古今往来,多少痴儿怨女为情所困,为爱所伤。有人将爱情比作红尘里一朵绚美盛开的罂粟,致命又美丽。让人忍不住靠近,结果却遍体鳞伤。
双向奔赴的爱情,自然是最好的结果。若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放手成全又未尝不是一种爱呢?遗憾的是,有些人对爱情太过偏执,甚至生出“得不到就要毁掉”的极端思想,不仅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
4月10日中午12时许,安徽合肥包河区望湖中路某快捷酒店门口发生了一起暴力刑事案件,致1死1伤。
据网传视频显示,事发于某快捷酒店门口,一名20多岁的黑衣男子持刀将一名女子砍了数刀,女子瞬间倒在血泊中,地上满地都是血。
黑衣男子将女子砍伤后,又追着另一名男子砍,被砍男子脑部被砍大量流血,受伤男子拿着一把椅子拼死反抗。随后,警方赶到了现场,将行凶男子控制。黑衣男子被逮捕后,脸上毫无惧色,还大声叫嚣:“你不让我好过,我就让你死!”
不幸的是,身中数刀的女子当场死亡,被砍男子也受了很重的伤,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4月10日晚上,合肥包河公安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命案造成22岁的女子常某某(河南唐河县人)不幸身亡,26岁的男子刘某某(河南唐河县人)受伤,警方到达现场后将24岁的嫌疑人刘某(男,河南新野县人)当场抓获。经初步调查,案件由感情纠纷所引发。
很明显,这是一段三角恋引发的命案,无非就是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女子和嫌疑人分手后另寻新欢,嫌疑人气不过,做出了极端的报复行为。第二种是,女子脚踏两只船,背着嫌疑人行不轨之事,正好被嫌疑人撞破,干脆鱼死网破。
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样暴力残忍解决问题的方法,终究是损人不利己。为了泄一时之愤,残忍将所爱之人伤害,自己心里真的就好过了吗?又能逃脱得了法律的制裁吗?
从男子行凶手段来看,可以确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根据《刑法》,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即便男子是以感情纠纷引发的杀人,被害人有没有存在过错,但其暴力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其严重,基于上述对行凶男子也应当从严判法,极大可能是死刑。
任何的矛盾,都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去解决,极端只会出错,暴力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一时的冲动,毁掉的是三个家庭,心里纵然万般气愤,凡事还是三思而后行啊!
|